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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执法监督
关于鄞州区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8-04-03 15:56: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2018326日,宁波市鄞州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环境执法、保障环境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指出,我区生态环境基础依然薄弱、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群众对环境质量满意度仍然不高。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高质量地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力争早日建成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落实环保责任。是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占比,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职”责任落实,将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和执法监管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认真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和负债表编制工作,抓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实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区政府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镇(街道)全面报告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重点做好姜山镇、中河街道和福明街道环境报告试点,2019年实现全区环境报告全覆盖。三是加强环境法治保障,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排污单位治污第一责任人意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和严惩重罚制度;创新环境监测、监管方式,深化基层环保网格化管理,强化环保执法队伍建设。

二、加大防治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一是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规定,做实做细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勘界定标,确定土地权属、测定界桩位置、标定用地界线、埋设界碑界桩等,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具体地块,便于社会监督;严守饮用水源保护红线,加大监测力度。二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建筑扬尘、餐饮烧烤等多污染源综合防控,深化铸造行业整治,严格控制PM2.5臭氧一氧化碳指标,切实保障和提升城镇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三是积极推进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任务,加快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力度,为2018年开展土壤详查、土壤治理和修复情况报告打下基础;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实现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四是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农村清爽行动、农村“双治”工作、旧村改造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发展环境和治理环境的改善。五是依法保护近海海洋生态,统筹开发利用近海海域,加强对违法围填海、违规养殖、超标入海排污等行为的监管和查处;认真做好入海排口管控工作,抓紧研究解决养殖“尾水”污染问题,有效提升入海河流水质。

三、加大建设力度,着力补齐环境短板一是加快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查找环境短板,提升环保工作整体水平。二是抓紧与市及海曙区协调对接,保障我区垃圾在洞桥垃圾焚烧厂处理的正常化,加快垃圾中转场站建设,确保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无害化处理能力,杜绝生活垃圾混投混弃、混收混运现象。三是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提速城镇污水管网修复和建设进度,提速污水泵站建设,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容、提标改造与截污纳管有机统一起来,避免出现“反复治和治反复”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一是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广泛开展环境保护重大意义、面临的严峻形势、公众的责任义务等全方位的宣传;加大对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曝光力度;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二是加大企业负责人、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公众义务意识、企业责任意识、部门全局意识,形成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附件: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问题

 

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问题

1、关于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的问题。2016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一、二类乡镇、城市型街道为3%,三类乡镇为6.5%2017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镇为14%、城市型街道为12.5%,虽然2017年较上年度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定的≥20%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定的≥22%目标值还有一定距离。建议区政府进一步开展调研,对照标准,提升考核比例。

2、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推进中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垃圾分类处理的统筹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全民参与机制不够完善,对照“前端源头分类精准化+中端收集运输规范化+末端处理设施标准化”的先进模式,亟需建立全链条的协调管理机制;二是城区与农村工作推进还不平衡。城区先行一步,生活垃圾覆盖率达80.1%,居民知晓率达85%上;但自2016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以来,全区共85个村开展了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仅占全部182个镇属村的46.7%三是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不足。行政区划调整后,位于洞桥镇的垃圾焚烧厂隶属于海曙区,有些镇(街道)遭到垃圾焚烧厂限量,且由于缺乏配套的垃圾中转站,导致生活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处理难,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四是居民垃圾分类还需要加强引导,长期养成的垃圾混投混弃的习惯还没有根本性扭转,不少小区混收混运也打击了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建议按照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要求,加强协同作战,规范各个环节,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加强多元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加强评价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3、关于提速全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修复进度的问题。对照考核要求,污水管网建设和修复仍有差距,如老城区雨污管网混接、污水管道破损严重,镇村主干管网建设滞后、截污纳管率不高,嵩江路污水泵站建设迟迟未上马,影响地表水水质的隐患始终存在,目前市控以上点位水质达标率71.4%,区控以上点位水质达标率66.7%,与国家级75%的考核要求仍有不少差距。为此建议:一是有污水管网建设规划的属地镇要加大政策处理力度,确保工程能够按期进场施工;二是要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修复进度,特别是小区红线内管网雨污分流工程。

4、关于加强区环境监测中心软硬件建设的问题。我区环境监测能力仍然不足,区监测中心实验室面积不足、功能配套不强,检测仪器设备亟需更新,即使新添设备也无处安放;监测和管理技术力量不足,受经费和体制制约无法招聘或留住专业技术人才,环境监测中心软硬件与国家三级站标准有差距。建议按照国家三级站的标准扩充区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面积,配足配强专业设备、专技人员,提高环境监测整体水平。

5、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问题。农药化肥过量使用、违法花木种植泛滥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成为我区农村环境质量提升的“短板”。建议对照“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任务,采取综合措施,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切实加强对耕田的保护,统筹推进花木种植整治和土地流转。

6、关于抓紧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两宗非法围填海案件查处的问题。截止目前,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我区2宗违法围填海项目仍未取得海域使用权,也未恢复海域原状,这2宗案件分别是:鄞州鹰龙海畔大酒店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案、鄞州区咸祥镇南头村经济合作社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海域用途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填海案。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抓紧做好案件查处并恢复海域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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